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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 養 須 知 及 手 續
考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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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在決定領養前,請細心考慮以下事情:
- 兔子的平均壽命約7至10年,所以必須能承諾飼養牠們直至終老。
- 必須每天能分配時間和兔子溝通,如對牠們說說話,輕撫牠們,並留意牠們身體有沒有毛病。
- 必須定時清潔兔子的日用品如籠子、水樽等,飼料、墊材亦需每天更換,以確保牠們的健康。
- 必須預算兔子所需的基本用品如籠子、日後的基本開支如乾草和飼料及醫療費用。
- 適量的運動對兔子的健康十分重要,每天最好能讓牠們有四小時或以上在屋內隨意走動。
- 兔子是天生喜歡啃咬東西的動物,當牠們在屋中走動時,應確保家中的電線、植物、傢俱、地毯等應收納妥當,以防牠們誤吞而引致身體不適。
- 當兔子生病,必須找有醫治兔子知識及經驗的獸醫替牠們診治。
- 如家中有其他的動物,必須確保他們能融洽相處,避免發生意外。
- 兔子有很強的繁殖能力,如飼養一對的話,必須要事前考慮清楚,將牠們分隔飼養或是為牠們找有經驗的獸醫進行絕育手術。
- 在飼養兔子前,必須得到家人同意及知道他們並不會對小動物過敏。
領養須知
- 領養人在申請領養前必須已登記成為本會會員。
- 申請領養人須年滿十八歲,如未滿十八歲者,可由年滿廿一歲而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 在領養獲得批准前,在某些情況下,本會可能會派員上門作家訪。
- 申請人必須出示身份証及最近三個月有效的住址証明之正本,方可辦理領養手續。本會將抄下領養人身份証首4位數字以作記錄﹝包括數字前的英文字母﹞,後補或影印本恕不接受。
- 申請人在申請領養時必須簽署飼養同意書。
- 本會保留拒絕領養申請之權利,若領養條款有所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本會職員會定期為兔子作檢查,若發現兔子有任何生病的徵狀,職員會立即安排患病的兔子到獸醫診所接受診治。在領養人決定領養兔子時,職員會向領養人清楚說明兔子的健康狀況,本會深信領養人能夠明白在本會的兔子與職員相處的時間長短有別,因此兔子在沒有病徵的情況下,本會未能百分百確保個別兔子的絕對健康。
- 領養動物的精神在於拯救被遺棄的寶貴生命,而本會乃關注動物福利之慈善團體,希望領養人能明白在本會領養之兔子日後的一切醫療費用,將由領養人自行負責。
- 為動物絕育不但對動物的健康有好處,同時亦可避免一些小動物被過量繁殖而遭遺棄的情況,所以經本會領養之兔子必須經本會安排接受絕育手術,康復後才可接走,如領養人不接受此條款,此項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 被領養的兔子在到達新的家後可能會出現一些行為上的問題,這或許是因為環境轉變令兔子感受到壓力所致,請不用擔心,本會歡迎領養人於協會的服務時間內隨時致電本會職員就有關兔子的健康、行為或其他問題查詢,我們樂意提供建議及適當的協助。
領養手續及程序
適用於網上之申請
- 請先於兔協網站內選擇合適的待領兔子。
- 登記成為會員 (如非會員)。
- 將會員姓名、會員編號、聯絡電話、待領兔子的名字及編號電郵至info@hkrabbit.org,之後會收到確認領養申請通知。
- 本會職員會於收到申請後十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人並進行初步評估。評估項目包括飼養經驗、養兔知識、對待動物的態度等。
- 待所有申請完成評估後 (約需7至10個工作天),合適的新主人會收到本會職員以電話形式通知,如有需要,本會會要求作家訪。如完成評估後收不到電話通知,即表示已落選,可考慮另選其他合適的兔子。
- 合適的新主人會安排與領養之兔子見面,申請人及本會可於當時決定兔子是否適合被領養。
- 如領養的兔子並未進行絕育手術,本會會先安排兔子進行絕育手術,待手術康復後才完成餘下領養手續。
適用於本中心之申請 (必須已成為會員)
- 親臨本會的福利及資源中心選擇合適的待領兔子或於待領兔子相簿中選擇合適的待領兔子。
- 填寫領養申請表格。
- 本會職員會於收到申請後十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人並進行初步評估。評估項目包括飼養經驗、養兔知識、對待動物的態度等。
- 待所有申請完成評估後 (約需7至10個工作天),合適的新主人會收到本會職員以電話形式通知,如有需要,本會會要求作家訪。如完成評估後收不到電話通知,即表示已落選,可考慮另選其他合適的兔子。
- 合適的新主人會安排與領養之兔子見面,申請人及本會可於當時決定兔子是否適合被領養。
- 如領養的兔子並未進行絕育手術,本會會先安排兔子進行絕育手術,待手術康復後才完成餘下領養手續。
- 如申請人並非本會之會員,一旦領養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必須登記成為本會會員才能完成辦理領養手續。
如有任何有關領養之手續及安排,可致電3580 0050向本會職員查詢。
領養費用
領養服務費用全免。
注意事項
- 任何人士透過本會領養兔子,均不能涉及金錢交易。
- 本會提供之免費領養服務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 申請領養人必須提供有效之聯絡電話,如申請人因未能提供有效之聯絡電話或是選用「必須來電顯示」的電話服務(請關閉此項功能)而未能取得聯絡,此申請將列作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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